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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送達義務人蘇振炷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處分書。

刊登日期:2024/2/29
發文日期:2024/1/8
發文文號:府衛企字第1130000601B號
主旨:公示送達義務人蘇振炷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處分書。
發文機關:苗栗縣政府
依據:一、菸害防制法第18條第1項規定。
二、行政程序法第78、80、81條規定。
公告事項:一、本案義務人違反菸害防制法規定,處新台幣2千元整。
二、公告義務人得隨時至本局企劃科洽領處分書並至行政科繳納,逾期未完納即依法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。
三、上開送達,自刊登苗栗縣政府公報最後刊登之日起,經20日發生效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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